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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戴曉曉 通訊員/葉琿)去年6月,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深圳水務集團”)負責管理的南山一處路段主供水管爆裂,導致途經此處的一輛小轎車被淹熄火,受損車輛產生維修費用近40萬元。由於沒有得到賠償,小轎車擁有者凱×××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將深圳水務集團告上法庭。記者20日從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成功將此案調解,深圳水務集團一次性向凱×××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支付8萬元,雙方就本案的權利義務結清。
  2013年6月15日凌晨,凱×××集團的工作人員駕駛公司小轎車行經僑香路嶺南醫院附近,因深圳水務集團負責管理的深圳市南山區香山西路至僑香路段附近的主供水管爆裂,導致車輛熄火。經保險公司現場勘查認定,事故原因系自來水管破裂導致水淹車,為保險除外責任,因此不予立案。
  經過協商,深圳水務集團同意該公司先將受損車輛托運至深圳的維修廠及時修理,稍後跟進維修結果並安排賠償。2013年9月12日,受損車輛維修完畢,共產生維修費用392686.54元,但該公司始終沒有獲得賠償。凱×××集團因此到法院起訴深圳水務集團。
  案件受理後,主審法官意識到,該糾紛可能對社會造成一定影響,因此多次與雙方進行溝通,最終說服凱×××公司接受8萬元的調解方案。  (原標題:水管爆裂轎車被淹 水務集團判賠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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